消費市場客戶滿意在不斷提高
日期:2021-03-16
“當前我國消費環境不斷得到改善,消費者滿意度持續提升。”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告訴記者。測評從消費供給、消費環境、消費維權3個層面,對全國東、中、西部的50個大中城市開展調查,根據統計結果,百分制下,這50個城市的消費者滿意度總體處于較高水平。
“所謂消費環境,是指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形成的消費感知、享受到的消費體驗、與商家之間的友好關系是否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。測評結果表明,我國消費環境總體良好,消費環境社會共治取得實質成效。”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朱劍橋說。
我國消費環境不斷改善,離不開一整套立法、司法、執法體系與社會監督機制的強力支撐。
“以前網購時挑選衣服可得小心了,因為自己不是標準身材,很難買到標準尺碼的衣服,一旦買大或者買小了,跟店家商量退換貨還得磨嘰好久,甚至經常不給退換,所以下單之前要反復比照圖片、查看網友評論。有‘七天無理由退換’就好了,覺得顏色、款式、版型差不多的就一鍵下單,大不了再換。”江西南昌青山湖區居民趙紅霞說。
讓趙紅霞等廣大愛美女性欣喜的“七天無理由退換”條款,是國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不斷健全的一個重要體現。從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到新近出臺的《電子商務法》,從《產品質量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到《侵權責任法》,我國已形成較為完善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。
“有問題,找消協”,這是很多消費者碰到消費煩惱后的第一反應。日前,中消協新增途虎養車入駐電商直通車平臺。至此,中消協電商消費維權直通車(綠色通道)平臺入駐企業達到23家。2016年電商企業(平臺)處理投訴鏈接通道設立,一改以往網絡購物糾紛需要異地辦理的傳統模式,大大方便了消費者就近維權。截至今年8月底,直通車共錄入投訴案件4310件,已受理4306件,已結案且歸檔2975件,已結案且歸檔中達成調解協議的2596件,調解成功率為87%。
消費者維權渠道更暢通了,電話、移動互聯網、視頻等各種方式便利又高效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體系不斷完善,全國各級消協組織日益健全,近年來全國消協系統每年受理投訴維持在70萬件以上。行政執法體系從以前的多龍治水到現在更多強調監管合力,執法力度不斷加大,對違法企業形成震懾。在消費旺季或者節假日,有關部門發布預警與提示信息更及時。
“我能明顯感受到假冒偽劣商品在市場上少了很多,在社區附近超市購買百貨日用品基本不用擔心買到三無、過期或者缺斤少兩的產品了。大型購物中心、商超、便利店越來越多,從普通數碼產品到鋼琴家電,網上網下購買渠道都很順暢。”北京朝陽區慈云寺小區宋楊作為一位操持“柴米油鹽醬醋茶”的家庭主婦,對消費環境的變化感同身受。
“近年來,我們發現商品或服務質量都更有保障,價格波動區間更合理,虛假宣傳、惡意營銷等行為在逐年減少,消費者對后續服務保障和損害賠償服務滿意度也維持在較高水平。”朱劍橋說。
“我國消費環境改善成績很大,但是問題也不少。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,很多時候,消費者為了追回一只雞,卻得搭上一頭牛,消費者維權成本高于維權收益、商家違法成本低于違法收益、守信收益低于失信成本的情況依然存在,必須標本兼治、從源頭治理。
市場調研公司發現,盡管消費環境持續改善,但一些問題仍在影響消費者獲得感:
中消協顯示,從投訴性質來看,去年全國受理投訴中合同問題、售后服務和產品質量問題占投訴總量八成以上。
“假冒偽劣、缺斤短兩、價格欺詐、虛假宣傳、商業詐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屢禁不止,不少消費者面臨的第一困擾往往是真不真、貴不貴、實不實、夠不夠等商業誠信問題,影響放心消費、安全消費、快樂消費。”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所長董超認為,究其原因在于信用體系缺失導致不法企業違法失信成本過低。
“消費維權案發的具體原因雖然五花八門,但根源都是處罰力度過弱,有的甚至停留在補償性賠償這一層面,違法企業補償性的賠償可能還沒有其違法獲益多。”國家發改委體改所研究室副主任張林山說,雖然現有法律法規已經在懲罰性賠償制度方面有所嘗試,但還存在一些短板。比如,制度覆蓋面有限(食品安全法只對食品有效),懲罰性賠償力度還不算大(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賠償額最高只有3倍),對作假施害者威懾力還不夠強。很多時候僅是讓銷售者擔責、讓生產者就事論事賠償,相比他們作假施害獲取的巨大利益,相關的賠償擔責可謂微乎其微。
神秘顧客公司發現,不論是共享單車、網約車等新興消費業態,還是預付式消費、一日游等傳統消費模式,消費者都可能遭遇各種消費“梗阻”。
比如,消費者賴以維權的“三包”規定,經修改后只包括18種商品,已經不能滿足形式多樣的新產品,導致不少糾紛難以解決,也讓某些不良經營者鉆了空子。
再如,如何識別和鑒定“假貨”?中消協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,“海淘”商品涉嫌仿冒較多。買了假冒化妝品、鞋帽箱包的女性消費者找到對應電商維權時,商家往往以“鑒定結果不實”來推責,而消費者又找不到更好的獨立、免費鑒定機構。
此外,在相關消費品傷害的維權事件中,還存在維權程序繁雜、維權者出具證據的義務不對等、付出時間與精力過多等問題,導致一些消費者即便維權成功,也得不償失。